铜陵市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吴良旺辞去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铜陵市郊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吴良旺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铜陵市郊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