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通过补选、增选区十三届人大代表的工作方案的决定
(2025年10月29日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铜陵市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增选区十三届人大代表的工作方案(草案)》,已经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2025年10月29日起开始实施。
(2025年10月29日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铜陵市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增选区十三届人大代表的工作方案(草案)》,已经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2025年10月29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