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增选区十三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2025年10月29日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区委意见和实际工作需要,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大通镇中共铜陵市郊区人民武装部选区、金华选区各补选1名区人大代表,在陈瑶湖镇普济选区、白云选区各补选1名区人大代表,在灰河乡太阳选区补选1名区人大代表,在大通镇大院选区、金华选区各增选1名区人大代表。
投票选举日定于2025年12月16日。补选、增选事宜由相关选区及时严格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