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2020年对“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
进行述职评议实施方案(草案)
为做好今年述职评议工作,依照《铜陵市郊区“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述职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述职评议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和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述职评议,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为民务实清廉意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政,提高履职水平,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二、述职评议对象
述职评议时间拟定于2020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议对象名单如下:
1、区政府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殷惠国、区信访局局长戴振友、区审计局局长姚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吴高明;
2、区人民法院:区法院副院长姜盛春、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胡家根、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谢爱萍、区法院审判员陈应明;
3、区人民检察院: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乔蕾、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卫义
三、述职评议内容
主要围绕述职评议对象2019年以来的任职情况开展述职评议活动,主要包括:
(一)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全国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情况;
(二)依据岗位工作职责要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落实执法责任制、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履职情况;
(三)本人及所负责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勤政廉政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廉政责任制、廉洁勤政情况;
(四)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和处理当前社会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五)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四、述职评议的方法步骤
述职评议工作分准备、调查、评议、整改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
1、制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成立述职评议工作机构;
2、向述职评议对象所在单位通报述职评议实施方案,并向述职评议对象发出述职评议通知;
3、述职评议对象按照本方案要求撰写述职报告,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组织参加述职评议工作机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审阅述职报告。
(二)测评阶段(9月底前)
1、述职评议工作组到述职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思想动员,统一认识,明确方法要求;述职评议对象在全体人员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对述职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2、述职评议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采取个别访谈、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到述职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和相关单位了解有关情况,征求对述职评议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征求述职评议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内设机构负责人、其他人员的意见;征求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征求纪检、组织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
3、述职评议工作组对测评了解问题进行核实;
4、述职评议工作组对调查材料认真分析汇总,起草调查报告。
(三)评议阶段(10月)
1、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听取述职评议工作组的调查情况汇报,形成调查报告;
2、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部分书面)述职评议对象作述职报告和评议工作组作关于述职评议对象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并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3、根据调查结果、评议发言及测评结果形成评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将评议意见报送区委,抄送“一府两院”主要领导,发给被评议人员单位,并抄送被评议人员本人。
(四)整改阶段(12月)
1、述职评议对象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在接到评议意见的两周内提交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并在接到评议意见的2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述职评议工作组要对述职评议对象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述职评议工作组关于述职评议对象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4、述职评议工作组将述职评议活动的材料整理归档。
五、具体要求
1、实事求是、依法评议。述职评议活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对述职评议对象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
2、加强督促、注重实效。要把注重实效的原则贯穿述职评议的始终,精心组织述职评议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抓好整改措施落实,确保述职评议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
3、提高认识、主动配合。述职评议对象要按照述职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主动地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做好述职评议活动的各项工作,保证述职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倪学文,副组长:马骥、刘胜、黄建国、周璋根,成员:张灵中、苏宇、陈长、薛家斌、裴学明、万建强、黄翠霞、胡炳龙、丁卓林、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及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领导小组下设评议工作组,具体负责评议的日常工作,黄建国任组长,张灵中、丁卓林任副组长。评议过程中,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区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开展具体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