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
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主任会议: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按照区人大2020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于5月8日对我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召分别听取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及相关乡镇的工作情况汇报,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状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野生动物繁育企业12家,其中老洲镇8家、陈瑶湖镇3家、周潭镇1家,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郊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部署、明确任务,对全区农贸市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隔离、监测,停止交易活动并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建立了郊区“野生动物防控疫情”微信工作群,从1月24日开始,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日报制。区内所有野生动物驯养企业已全部关闭,禁止野生动物的买卖、收购、加工、销售等一切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全区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无疫情发生,各类经营场所未发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也未发现野外野生动物疫情。
二、存在问题
疫情发生以来,我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但仍然存在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不强,专业执法力量薄弱、齐抓共管意识不浓,养殖户落实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专门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有力的立法保障,全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推动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宣传,相关部门要正确理解与把握政策,广泛学习宣传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教育引导,为决定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健全执法管理体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要摸清我区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底数,做好禁止与利用的界定评估工作,全面清理规范野生动物饲养繁育从业机构,立足实际,分类处置,为决定的贯彻实施提供坚实保障。要构建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责任链条,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间、区域间协调配合,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违反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三)加大服务力度,落实保障机制。区政府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从业者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协调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争取支持,尽量减少经济损失,要正确引导养殖户产业转型,加强上下联动,及时掌握上级工作动态,对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工作举措要正确引导,加强产业转型扶持力度。要主动为养殖企业排忧解难,妥善开展好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封控阶段的后续发展,有效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